云南彝良縣一女子因難堪丈夫家暴,邀約公公、大伯謀殺丈夫,并拋尸山林。記者30日從云南省彝良縣法院獲悉,昭通中院29日在彝良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起故意殺人案。
被告人朱某惠系受害人之妻,被告人陳某榮為被害人之兄,被告人陳某元為被害人父親。公訴機(jī)關(guān)指控,陳某兵因脾氣頑劣,經(jīng)常無故毆打家庭成員,其妻不堪忍受,遂產(chǎn)生殺害陳某兵的念頭。2013年10月25日,朱某惠先后與兄陳某榮、公公陳某元共謀殺害其夫陳某兵。當(dāng)日凌晨2時許,朱某惠持木棒,陳某榮持釘錘到受害人住處,陳某元尾隨其后,朱某惠、陳某榮二人持械將熟睡中的被害人毆打致死。隨后,朱某惠、陳某榮用背簍將受害人尸體背至林中拋尸。朱某惠拋尸返家后同陳某元用煤灰掩蓋打掃現(xiàn)場。
庭審中,三被告人在控訴被害人家暴劣跡時痛哭流涕,聲稱“如果被害人不死,家人遲早都會死在他手上!敝炷郴菡f,“就是坐牢,也不愿意和被害人生活,只是連累了公公和孩子的大伯。”作為有權(quán)請求附帶民事賠償?shù)谋缓θ四赣H,在訴訟中未提出賠償請求。但帶著三個未成年的孫子來旁聽,因?qū)O子未成年,不能旁聽庭審,孩子一直在法庭外等候久未見面的家人。經(jīng)許可,三孩子被允許與家人見面。
被害人母親一直參與庭審,不時補(bǔ)充著被害人的劣行,被法警多次提醒。庭審結(jié)束后,60多歲的母親追著法官求情,說她兒子除了打家人,連團(tuán)鄰也毆打,F(xiàn)在,她一個人在家又帶孫子,又料理家務(wù),太困難,請求法官把三被告人放了,好一起回家干活。法官認(rèn)真聽取了她的意見后告訴老人,將會結(jié)合案件材料,對被告人公正量刑。因案情復(fù)雜,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