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哈市交警部門將加大路面執(zhí)勤交警現場處罰力度,同時使用固定電子眼和移動抓拍車進行攝錄,對主要路口車輛搶行發(fā)生的“闖綠燈”、違法占用黃色網狀線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據交警道里大隊一中隊中隊長趙家福介紹,田地街等路段車流量較大,個別駕駛人爭道搶行,路口“闖綠燈”現象頻發(fā),極易造成沿線交通擁堵!瓣J綠燈”行為大多是駕駛人的從眾或僥幸心理作祟。目前,路面上的執(zhí)勤交警已將此類交通違法列入日常整治對象。
10:00
田地街與兆麟街交口
記者隨同交警道里大隊民警來到田地街與兆麟街交口。林苑賓館門前路面施劃有黃網線區(qū)域,該路段車流量較大,有些擁堵,按規(guī)定后續(xù)車輛見前車行駛緩慢、車尾已排到網狀線處,應停車等候,但車牌號為“黑AL36××”的機動車卻強行駛入黃網線內,被執(zhí)勤交警當場取締。3分鐘后,另一臺車牌號為“黑A538××”的機動車同樣因為違法占用黃網線,被交警罰款100元。
10:20
田地街與尚志大街交口
10時20分,在田地街與尚志大街交口,經田地街由西向東行駛的車牌號為“黑AS10××”的機動車發(fā)生“闖綠燈”交通違法行為。該車因搶行被“困”在路口內,嚴重影響到尚志大街方向正常行駛的車流通行。隨后,該車被執(zhí)勤交警引導至路邊接受檢查。大約10分鐘后,另一臺車牌號為“黑A995××”的機動車也同樣因為“闖綠燈”被交警罰款100元。
“闖綠燈”
主要是指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未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在綠燈時進入路口并在路口滯留的一種交通違法行為,其阻礙了其他方向車輛正常行駛,導致路口發(fā)生擁堵,影響周邊路段交通。
交警提示
1.駕駛人行駛到路口時,如發(fā)現路口內有輕微擁堵情況時應減速慢行。如果前方路口被大量車輛占據阻塞時,需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
2.在一些已經施劃了黃色網狀線禁停區(qū)域的路段,受阻時不占用該區(qū)域。
3.在無燈控或無警指揮的路口遇通行受阻時,應做到讓出路口并預留足夠的空間保證左右方向車流正常通行。
4.行經車流量較大的路口,或者路口與路口間距較小的路段,切忌盲目緊跟前車,要提前判斷前方車流的通行情況,隨時停車預留路口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