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日前通過《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意見》明確,2011-2015年,全省將規(guī)劃建設保障性住房139萬套(間),其中,公共租賃住房48萬套。公租房初次承租期為3-5年,租金為市場價的七成。
省住建廳副巡視員王如三表示,今年全國將共建1000萬套保障房,其中下達給江蘇的任務是39萬套,是東部沿海地區(qū)任務最重的省份。實際執(zhí)行中,江蘇自加壓力將建設任務確定為45萬套,將會在10月底之前全部開工,比國家要求提前1個月。
根據《意見》的要求,“十二五”期間,全省規(guī)劃建設保障性住房139萬套(間)。其中,廉租住房2萬套、公共租賃住房48萬套(間)、經濟適用住房15萬套,規(guī)劃實施各類棚戶區(qū)危舊房改造37萬戶,提供限價商品住房33萬套。
王如三說,公租房主要用于解決買不起經適房的城鎮(zhèn)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yè)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其中對新就業(yè)人員主要提供階段性住房保障。供應城鎮(zhèn)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成套公租房,單套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按照從9月1日起實行的江蘇省公租房管理辦法,公租房租金為市場租金的70%;非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租金實行政府指導價。江蘇省公租房只租不售,初次承租期一般為3-5年。(記者鄧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