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951年的倪俊雄,是廣東省揭東縣人,大學本科學歷,早年做過中學教師。后在參加省委黨校進修班后調到省委黨史研究室工作。
1998年至2002年間,擔任廣東省綜治辦副主任、常務副主任,2002年起調任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5年起兼任市公安局局長。
2009年8月,其又調回省里再任省綜治辦副主任,直至2010年7月22日被省紀委帶走接受調查。同年12月倪俊雄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011年4月,中共廣東省紀委決定給予倪俊雄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賣官,“價高者得”;結商,收巨款幫人“擺平”;大肆斂財,收受紅包……據省紀委調查組查明,茂名市政法委原書記、公安局長倪俊雄在2002年至2009年間,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涉嫌收受賄賂人民幣、港幣共200多萬元。同時,利用春節(jié)、中秋、端午等節(jié)日及家屬生病住院的機會,先后收受茂名市公安系統(tǒng)干警的紅包禮金,包括人民幣、港幣共200多萬元。
記者昨日從省檢察院獲悉,倪俊雄案已經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將在東莞接受審理。
一個從中學教師起步,曾經廉潔、勤奮工作,有過黨史研究室工作和政法系統(tǒng)工作經歷的廳級干部,為什么會在貪腐的路上越走越遠?
交鋒
“貴人相救”幻想破滅
倪俊雄的問題是省紀委調查組在調查茂名市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違紀違法案件過程中意外發(fā)現(xiàn)的。當時,楊案調查組經初步核實已掌握倪俊雄在任該市公安局長期間涉嫌收受他人100多萬元嚴重違紀的問題。鑒于此,2010年7月22日,經報省委批準,省紀委決定對倪俊雄采取措施進行調查。
初步接觸,倪俊雄面對調查人員表現(xiàn)得異常鎮(zhèn)定,拒不交代問題,但在調查人員的凌厲政策攻勢下,僅七八天工夫,倪俊雄就初步交代了收受他人100多萬元賄賂的問題。但倪俊雄將所收他人錢款完全說成年節(jié)紅包,且只收錢不辦事,不承認是受賄所得。
面對這個情形,調查組一方面從外圍搜集證據,一方面用扎實的證據迫使他繼續(xù)交代新的問題。一個多月后,當調查組第二輪找倪談話時,調查策略產生了作用,幾次談話下來,倪不僅交代了不少新的問題,也基本講清了原已交代的受賄事實。倪俊雄交代共收受賄賂人民幣81萬元、港幣150萬元,收受紅包人民幣201萬,港幣10萬。
然而,就在調查組對其交代的問題做總筆錄的時候,倪反悔了,幾乎全部推翻了已經承認的違紀違法事實。調查組分析其翻供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倪思前想后,感覺到其交代的違紀數(shù)額巨大,且大部分屬受賄問題,他從事政法系統(tǒng)工作多年,掐指算來,一旦入獄,時間不會短;二是心存僥幸,仍在等待峰回路轉的機會。這期間,倪還試圖通過家人活動關系,找人幫助說情。
針對倪俊雄仍然存在的僥幸心理,調查人員在談話中一針見血地指出:違紀違法事實是拖不掉的,時間拖得越長對他越不利;希望他盡早丟掉“貴人相救”的幻想,如果真有人能幫助他,那他就不用坐在這里,問題也不會越查越大了。只有配合調查盡快了結才是唯一出路。倪俊雄聽完后陷入深思。經過一天一夜的思考,最終別無選擇的他,對所交代的問題一一重述清楚,記錄在案。
賣官大到上百萬,價高者得
據倪俊雄交代,他在任職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期間,利用提拔任用公安系統(tǒng)干部的機會,收了不少錢財,大小通吃,小至兩三萬,大到上百萬。
2006年春節(jié)期間,茂名市公安局原刑警支隊長程彬為謀求市局副局長職位,在廣州一家酒店請倪俊雄夫婦吃飯,飯后送給倪一個大紙袋,內有50萬元港幣和1盒冬蟲夏草、兩餅普洱茶。倪俊雄讓妻子收下了。2008年6月,程彬見事情還沒動靜,又急著去找了倪俊雄,用一個檔案袋裝了30萬港幣送到了倪俊雄辦公室。但很快這袋錢被退了回來。程彬預感事情沒戲了,惱怒之余,還利用職業(yè)優(yōu)勢當即在倪俊雄退回的錢袋上拍照取指紋留下證據。結果是原高州市公安局長李天福不聲不響地被任命為茂名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因為李天福不僅給倪俊雄送了錢,還有原市委主要領導親自“關心”。最后程、李都因嚴重經濟犯罪而被捕入獄。
與程、李兩人競爭一個職位而賄賂不同的是,茂名市茂港區(qū)原區(qū)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強因為沒被任命為公安局長,心里老不是滋味,因為像他這個職位一般采取的是“三位一體”的任職模式,即由區(qū)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其他的區(qū)縣這個職位都解決了,唯有茂港區(qū)還留下了懸念。他覺得,只有兼任了公安局長才真正擁有實權。為此,他多次找倪俊雄匯報,倪口頭答應得很好,但是沒有下文。2007年春節(jié)前夕的一次會后,楊強以匯報工作為名跟隨倪俊雄進了辦公室。進門落座,楊拿出事先用牛皮紙信封裝好的30萬元港幣推給了桌子對面坐著的倪俊雄,說了一句“請領導關照”就知趣地離開了。倪含笑收好“信封”。不久,楊強就獲得了茂港區(qū)公安局長的正式任命。三年后的2010年1月,楊強卻因受賄犯罪被捕入獄。
大有大收,小也不拒。據倪俊雄交代,在2007年至2009年期間,他還利用調整中層干部之機,收了公安系統(tǒng)內不少人的“小錢”,其中6人明顯屬于買官,共送人民幣25萬元、港幣8萬元,先后得到提拔任用。
勾結
收120萬為人辦事
2007年7月的一天,一茂名籍港商Z某因為深陷一個詐騙案而惶恐不安,通過關系找到了倪俊雄,并相約在茂名市一家酒店吃飯。席間,這位港商拿了一份反映自己受到敲詐的材料遞給倪俊雄看,倪接過材料放在一邊。Z某擔心倪敷衍他,便一邊吃飯一邊把整個案情的來龍去脈說了一遍。倪盯住這位老板看了一眼,不緊不慢地問道:“你報案了沒有?”Z某如實回答說“報了”!皥罅税妇涂梢粤恕!蹦呖⌒鄣拇饛筒伙@山露水,讓這位港商有些忐忑。
酒歡人散,Z某特地送倪俊雄下樓,并把預先放在酒店包間的“禮品袋”遞給了倪俊雄,再三請求倪俊雄對他的案子給予關照,倪“嗯”了一聲,接過“禮品袋”塞進汽車尾箱,驅車離去。倪俊雄回家后,打開Z某送的禮品袋,發(fā)現(xiàn)是幾條中華牌香煙,挪開香煙則露出一個牛皮紙信封,里面裝有人民幣20萬元。
過了一段時間,恰好遇上中秋節(jié),當時人在深圳的Z某決定再與倪俊雄加強“感情聯(lián)絡”,便撥通了倪俊雄電話,兩人約好在廣州火車東站旁的一家五星級酒店咖啡廳見面。為了趕時間,Z某叫司機開車備好禮品,自己則乘火車從深圳趕往廣州約定地點。寒暄幾句,倪便起身告辭。Z某陪著倪俊雄走近酒店門口的一輛越野車旁,將兩個禮品袋遞給了倪俊雄,其中一個裝有10條中華牌香煙,另一個裝有50萬港幣。
這樣的情節(jié),在這年春節(jié)前夕又重復了一次:火車東站,五星級酒店,西式咖啡廳,Z某用牛皮信封分裝了50萬元港幣遞給了倪俊雄。因為此事,倪俊雄共接受了這位港商賄送的港幣100萬元、人民幣20萬元。期間,倪俊雄專門指派某得力部下對該港商的案子過問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