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路虎車司機打公交車司機事件,昨天下午終于畫上了句號——警方認定,這是一起因車輛行駛中發(fā)生輕微刮擦引起的毆打他人案件。經(jīng)過清波派出所的調解,兩位司機握手言和。
9月24日晚上7時許,在杭州西湖銀泰邊的定安路口附近,一輛814路公交車和黑色路虎車鬧出了一場風波。在行車的過程中,兩位司機鬧了矛盾,隨后兩輛車都在大馬路上停下了,路虎車司機凌某還沖上公交車對駕駛員李濤動了粗。之后,凌某開車走人,因所在公司指派,趕去外省處理應急事務。
由于事發(fā)地點沒有非常充分的監(jiān)控錄像資料,轄區(qū)清波派出所曾通過錢報尋找目擊者。但是,大多數(shù)當時在公交車上的乘客表示,對事件的經(jīng)過并不十分清楚。
9月29日上午,凌某和兩位同事一起趕到了清波派出所。
9月29日晚上,公交車司機李濤向派出所提交書面申請,希望派出所為雙方調解處理。
昨天下午1點,在清波派出所的三樓會議室。警方為雙方做了調解,并見證雙方簽了調解協(xié)議。在兩位司機的核實下,真實情況最終得到了還原。
當晚7時許,李濤開著車牌號為浙A98***的814路公交車,凌某則開著車牌號為浙A6*R*1路虎越野車,兩輛車都在定安路上,由北往南,同向而行。開到定安路32號附近時,兩車發(fā)生了輕微的刮擦。凌某回憶,車子的左側反光鏡與公交車的右側反光鏡支架發(fā)生刮擦,但是公交車沒有停下車。
之后,公交車開到了定安路與紅門局路交叉口附近,為了避讓另一輛車子時停了車。心中懊惱的凌某也停了車,并且上了公交車,與李濤理論;饸庖簧蟻恚p方發(fā)生口角,爭執(zhí)之中互有肢體動作。在這一過程中,凌某曾用肘部擊打了對方的面部,造成李濤右面部軟組織輕微挫傷,隨后凌某自行下車。
調解中,凌某多次向李濤道了歉,并進行了賠償。(記者 胡大可 通訊員 劉斌)